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買預售屋真的要特別注意了,就有民眾和建商發生了交屋糾紛,兩方的立場都不一樣還鬧上法院,投訴民眾認為建商沒有如期交屋,屋況也和合約不同,但建商則是透過電話表示一切都已經進入司法程序。
交屋時間一延再延,讓投訴的民眾很不滿出面控訴,投訴民眾說:「他們是因為下雨的關係,讓他們就是延遲交屋,合約上有註明就是,天氣不可抗變之因素,那有下雨就沒辦法施工嗎」。投訴民眾好不容易等到房子蓋好了,但認為和當初說的不一樣,像是家門旁的電線桿,還有屋內電線外露,沒裝門窗,讓投訴民眾認為,看起來像是工地。
原本106年7月,付了100萬頭期款簽約,但是交屋時間卻有落差,好不容易交屋後,新房子內部狀況認知也不同,讓投訴民眾控訴建商違約,要求退回頭期款解約,但是建商也反駁,認為買屋民眾,沒有辦理房屋貸款,同樣也是違約,而記者實際打電話,向建商求證,建商表示,一切進入司法程序,不便對外回應,而律師也提醒,買預售屋前民眾,要特別注意合約內容。
律師劉韋廷說:「在我們的消保法22條,其實有明文的規定,企業主針對這些廣告必須要,保證這些廣告成為契約中的一部分,所以希望消費者能夠在預售屋,買賣的時候就將這些廣告預留存」。買屋子原本是開心的大事,卻因為交屋問題引發糾紛,讓雙方互告違約變成法院見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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