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佩華 許書銘 報導 / 台北市
促使跟騷法草案,加快速度進行的,就是這個月初,屏東的電信門市女員工,被凶嫌開車撞倒、擄走棄屍,因為被害人之前就被長期跟蹤騷擾,卻因為雙方非親非故,無法聲請保護令,結果造成悲劇發生!其實,早在六年前,就曾經發生一對孿生姊妹,妹妹的前男友,在分手後不斷跟蹤姊姊,而且時間長達五年,甚至入侵姊姊的住處,偷走貼身物品,當時也是無可奈何。
遭跟蹤五年被害人說:「我覺得非常可怕因為已經跟蹤我5年了,都沒有辦法解決。」被妹妹的前男友,跟蹤整整五年,不只上下班路上、形影不離,連家裡都被闖進去廿幾次,還被偷走她使用過的貼身衛生用品;長期精神緊繃又求助無門,這已經是六年前發生的跟蹤騷擾案!
四年前,也發生過大學生追求學妹,也是緊盯不放,鬧進警局。爸爸是警官也管不動兒子,結果他追不到,就衝進教室砍學妹!這個月初,屏東一名女子,也被長期跟蹤騷擾,想聲請保護令,卻因為和對方非親非故,沒有下文,最後被嫌犯撞倒擄走殺害!
出人命,跟蹤騷擾防治法草案才終於審議完成,送行政院討論,立委說,拉高到犯罪的層次,交由警察調查,才能保障被害人。立委周春米說:「包括法務部包括內政部包括司法院,所以這次的一個立法的草案,應該是會比較大家討論的過程,不會再有那麼多爭議。」
跟騷包含用電話和網路,或人員車輛反覆持續,使人心生畏懼,違反保護令,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,攜帶兇器,最重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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