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審無罪!運毒冤案 討海人平反之路

採訪/撰稿  / 屏東縣

2009年擁有一艘來自屏東東港漁船的陳姓船長,幫忙一名台商從菲律賓「寄貨返台」,原本說紙箱裡的貨品是故障的DVD,要送回台灣修理,不料落地後,卻被警方查獲裡頭竟是毒品海洛因,漁船船長陳火盛和幫忙交貨的台商友人林進龍,兩人都被懷疑是毒販同夥,雙雙遭判刑18年,近期冤獄平反協會展開救援,加上台商後來坦承,這兩人的確不知情,整起案件才在10年後獲得翻轉。

坐在船尾,頭髮灰白的陳火盛是昔日東港知名的黑鮪魚捕撈達人,在旁邊的林進龍曾經是月入60萬,有6艘船的船東,兩人卻雙雙捲入2009年震驚南台灣的漁船運毒案,誰也想不到,一個紙箱,兩人的討海人生從此變調。

警方的證據,承審法官沒有採信,關鍵證人台商林金群遭到通緝,但始終滯留菲律賓,沒有被傳喚到庭,2012年8月陳火盛和林進龍被法官依運毒罪各判18年徒刑。林進龍逃亡5年,背負運毒冤屈2601天,陳火盛蒙受不白之冤,整整3653天,直到毒販集團主謀台商林金群返台投案,兩人的冤屈才被洗刷,陳火盛、林進龍熬過冤罪歲月後,命運終於逆轉,也總算迎來自由無懼的人生下半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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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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