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信國寶弊案二審宣判 辜仲諒再獲無罪

王韻筑 李其庭 報導  / 台北市

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,被控涉嫌掏空中信資產3億美金,以及涉嫌利益輸送國寶集團,一審判刑無罪,今(26)日高院二審宣判,同樣再判辜仲諒無罪。另外中信金部屬5人也獲判無罪。但同案被告,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,涉嫌內線交易,炒作龍邦股票案,加重改判16年,沒收1億8千多萬元犯罪所得,對此朱國榮律師團發出聲明,對判決深表遺憾,將會繼續上訴,爭取清白。

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(2016.06.09)說:「我不曉得我為什麼來啦,老實說我覺得是一場誤會,我在這邊待很久我覺得不解。」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,2016年因為涉及三起金融弊案,遭到特偵約談一審被判無罪,26日二審宣判他和5名部屬再度判決無罪。

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VS.記者(2022.12.30)說:「(登報稱呼您為大圈仔),(您怎麼看)。」而日前捲入泰山集團經營權之爭,同案被告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,被控內線交易、炒作龍邦股票,一審遭判12年4個月,二審加重改判16年徒刑仍可上訴,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廖怡貞說:「依卷內事證認此部分是陳俊哲主導實施之犯罪,無法證明被告辜仲諒等人知情,或與陳俊哲為共犯。」

當年特偵組進行搜索共分3大案,檢方調查辜仲諒及已故父親,在2004年到2007年,利用中信金控旗下資產公司,投資不良債權再透過部屬5人,將資金層層轉匯涉嫌侵占中信金,約3億美元但二審全數都判無罪,另外辜仲諒有意併購台灣人壽,因此找上大股東朱國榮,房產承作擔保放款利益輸送給對方,而朱國榮則另外涉嫌內線交易,辜仲諒部分被認為放款合乎市場行情無罪,而朱國榮加重判刑並沒收犯罪所得。

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廖怡貞說:「此部分被告辜仲諒、張明田,所為貸款承買不動產之交易條件,符合商業判斷並非顯不合理。」對此朱國榮律師團則發聲明,表示對判決深表遺憾,將會繼續上訴爭取清白,案件的法律攻防恐怕暫時還不會完結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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