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韻筑 侯正倫 報導 / 台北市
前百貨樓管黃志峯,利用百貨公司消費滿額贈禮活動,賺刷卡折扣暴利,還借櫃姐及親友的信用卡投資,最終還不了錢,詐取近1.4億遭重判22年,他一名大學同學,看到新聞才發覺自己也遭騙40萬提告,但黃志峯竟反告邱姓女子騙他一萬元繳孩子安親班費用,最終依照誣告罪起訴,今(13)日開庭,黃志峯說自己沒看過起訴書,要求擇期再開,讓被害人痛批找藉口拖延。
跟著眾多被告,在法警帶領下走下囚車,穿著白色上衣黑框眼鏡,還回頭和其餘被告聊天的,就是神鬼樓管黃志峯,被告VS.記者(2019.08.28)說:「(還是你覺得1億的金額有爭執)。」前次出庭他還腳踩名牌鞋,打扮得很體面,新光三越百貨資深前樓管的他,2016年到2018年,他利用百貨
如今再捲案件,案件審理期間他找上邱姓大學同學,以母親保險費為由,借款40萬還跟對方借用手機,但邱姓女子後續要用錢,跟黃志峯催款要手機,雖然歸還1萬也買了新手機給他,邱姓女子看到新聞驚覺自己也便受害者,提告詐欺黃志峯被起訴,竟反告對方詐欺但檢方不起訴處分,讓黃志峯再吞誣告罪。
被告VS.記者(2019.08.28)說:「(判你22年有冤枉的話要不要講一下)。」誣告罪13日開庭,黃志峯庭上直說,沒收到起訴書律師剛委任沒閱卷,要求改期讓被害人氣的說,另案開庭時法官早將起訴書傳過去,要黃志峯不要再拖延改期,就連身陷詐欺案件,審理期間都還繼續騙,如今官司再罪加一等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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