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名媛調借?法院判借錢未還 鄭正鈐:繼續上訴

林琬瑜 莊明憲 薛松乾 報導  / 新竹市

國民黨立委鄭正鈐,遭一名台中鐘姓名媛指控借錢不還,為此鐘姓名媛一狀告上法院。而根據新竹地方法院的判決,鄭正鈐從2017年到2018年間,陸續開出4張面額共1500萬元的支票給鐘姓名媛,最後法官判決鄭正鈐必須如數償還。不過面對債務糾紛,鄭正鈐發聲明表示,確實與對方有許多借貸、投資往來,因為雙方對於往來關係財務上認知的不同,發生民事訴訟事件,實感遺憾,整件案子已經進入司法程序,將會委託律師繼續上訴。

國民黨立委鄭正鈐,2016年參戰立委選舉,但隔年卻被台中鐘姓名媛指控,借錢1500萬元不還,事發之後,鄭正鈐位在新竹的服務處一切正常運作。根據地方法院的判決,鄭正鈐從2017年到2018年間,陸續開出1500萬元的支票給鐘姓名媛,包含兩張面額500萬元,一張300萬元,與一張200萬元,共計4張支票給她。沒想到鐘姓名媛,事後討債未果,憤而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告,法官判決鄭正鈐必須如數償還。

立委(時力)邱顯智說:「不管基於什麼樣的原因,之後本來欠債就應該要還錢,而且這個金額這麼大,我覺得身為一個公眾人員,尤其是立委,更應該要做這個社會的表率。」對此鄭正鈐表示,自己與對方有許多借貸與投資間的往來關係,因為雙方對於往來關係財務上認知的不同,發生民事訴訟事件,實感遺憾,目前該民事訴訟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,本人已經委託律師進行上訴中,將靜待法院判決確定。

立委(時力)邱顯智說:「這個當事人給予鄭正鈐委員1500萬,所以在這個情況下,如果你說要投資,也是當事人在投資鄭正鈐委員,怎麼會是鄭正鈐委員在投資當事人,這個說法是非常牽強的。」鄭正鈐與鐘姓名媛的借貸糾紛,法院給了判決,但顯然雙方還有不同想法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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