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法官放高利貸 懲戒法院判處罰俸4個月

黃佩華 劉俊男 報導  / 台北市

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的前法官,被檢舉浮報加班費,還接受律師性招待,他和太太的帳戶,甚至有超過1500萬元的財產來源不明,被依貪污罪起訴!雖然一審判無罪,高等法院也駁回檢方上訴,不過,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,財產來源不明的部分成立、建議撤職!懲戒法院職務法庭,昨(18)日認定,前法官涉及放高利貸,行為不檢,判罰款,金額是他擔任法官當時4個月的薪水,大約60萬元。

每次開庭,總是襯衫西裝褲的正式打扮,180公分身材高挑,他是士林地方法院的前法官,曾經是大家眼中的黃金單身漢,卻因為不實申報加班費、騷擾女同事,被監察院依法提案彈劾。監察委員林雅鋒(2019.02.15)說:「對於利用權勢關係的區辨意識不夠,在地方法院的科層體系當中,法官備受尊重的情況之下,這樣子的行為我們認為顯然不當,有損法官的尊嚴及形象。」

陸軍服役8年半退伍,法律系畢業,應屆考上司法官順利結業,順風順水,卻在18年前,被女網友指控性侵,當時被記大過,留職停薪5個月。復職之後,又被檢舉,他和太太的帳戶資金,有超過1500萬元的財產不明,被提起公訴,移送懲戒法院。職務法庭認定,他2度提領現金300萬和500萬元,不到一年,就收回超出原本數額的現金,利息高達百分之十,涉放高利貸,因為有違失,被判罰俸4個月,大約是60萬元。

律師洪維駿說:「坊間的私人借貸常有趁借款人需錢孔急,以各種名目去收取高於法定利息的狀況,加上陳法官說借錢給友人,金額不低卻沒有擔保品與常情不符,有損法官形象,是職務法庭最後判罰的原因之一。」前法官先前因為不實申報加班費,和騷擾女同事,被免除職務,這次又賺高利價差,雖然已經轉任律師,但再度重創法官形象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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