邱君萍 邱顯雄 報導 / 高雄市
違法詐財吸金近台幣39億元的陳智燦、劉美雪夫婦,以中美洲國家貝里斯護照潛逃到泰國21年,根據泰國警方的調查,夫妻倆在曼谷邦納區有一棟價值1500萬泰銖,也相當於約1500萬台幣的高級公寓,另外,還有200萬泰銖的現金,在當地的生活可以說相當愜意,只是,針對所犯的吸金案,能不能扣押他們的財產,因為台灣跟泰國沒有邦交,因此沒有司法資助,法務部必須以國際刑事互助法請求泰國政府的協助。
泰國警方找上門,當場逮捕陳智燦劉美雪夫妻,當下兩個人正拖著行李要離開,泰國警方現場搜索行李箱,發現他們已經買好要前往新加坡機票,可是就在自家停車場被抓了,而這對吸金詐財夫妻逃亡躲藏期間,就住在泰國曼谷邦納區,根據泰國警方調查,他們的房產是價值1500萬泰銖,也大約新台幣1500萬的公寓輕豪宅,另外還有200萬泰銖現金,只是這些資產,台灣與泰國沒有邦交,是否可以進行扣押呢?
律師葛光輝說:「依照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第33條的規定,我們的法務部是可以向泰國方面來請求扣押被告在泰國的財產,以及他們的犯罪所得。」因此要扣押陳智燦劉美雪夫妻在泰國的財產,除了法務部要提出請求,也要泰國政府願意協助,只是相對於他們詐取的近台幣39億元,在泰國的資產,恐怕也無法來償還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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