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能吃棒棒糖.將人丟池塘記小過 特殊校規掀議

吳烈安 許昱文 吳建宏 報導  / 雲林縣

學校內的校規,大部分都是要求學生要守規矩,不要做壞事,但有網友蒐集了雲林各級學校的奇特校規,像是東和國中規定不能吃棒棒糖和口香糖,還有民眾說,巨人高中規定不能尖叫,另外西螺農工校規說:丟人進學校池塘,要記小過一支。

拿出一根棒棒糖,放入嘴中品嘗,這樣普通的動作,在雲林的東和國中內,可別做,因為吃棒棒糖吃口香糖,都違反規定,記者VS.學生說:「(覺得規範莫名其妙嗎),有一點。」學生說:「就起碼不用看人家在那邊,用舌頭舔那種東西。」當然不是因為動作不雅觀,學校解釋是為了安全考量。

東和國中學務主任謝明勳說:「突出一根塑膠桿,那學生在奔跑的時候,曾經發生過跌倒或碰撞,造成那根塑膠桿戳傷學生的意外。」學校強調這只是宣導,不會處罰,不過除了不能吃棒棒糖,還有人蒐集了不少雲林學校的奇怪校規,像是土庫商工,還規定不能坐同張椅子。

民眾還寫出,巨人高中規定不能留瀏海,因為會遮住未來,還有不能尖叫,因為怕男學生會興奮,民眾說:「可能會造成噪音之類的那還好,可是如果說是因為會引起男同學興奮,那這個原因就有點。」民眾VS.記者說:「怪怪的(怪怪的),(說會造成男同學興奮),應該不會吧哈哈哈。」

還有西螺農工,如果生日丟人進梅花池,記小過一次,二崙高中更規定,喝消毒水直接大過,讓網友很無言也說,喝消毒水來得及記大過嗎,學校回應這是因為之前有學生慶生,做出一些脫序行為,才會列入規定保護學生安全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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