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網紅私自帶團去旅行,可以嗎?有一名網紅以自身為號召,說要出團帶粉絲去美國玩,一人4500元美金,相當台幣13萬多,10人就成團,沒想到此舉被民眾檢舉,
網紅小象愛出門影片片段說:「來到阿曼這邊,沒有去這個地方逛逛的話,你真的是白來了。」透過鏡頭,帶著觀眾一起去旅行,網紅小象愛出門,靠著到處旅遊的影片,頻道累積40萬的訂閱數,但她卻被檢舉私人開團旅遊。
去年她在臉書,公開出團訊息,表示今年2月要開三團,去美東、美西看極光,團費一人4500元美金,10人成團,被民眾檢舉是私人開團旅遊,也被觀光局開罰,觀光署長周永暉說:「因為它在訴訟期間啦,所以我們是尊重訴訟的過程,我們會去稽查甚至很多民眾他自己會做檢舉,那我們一定會處理。」
小象愛出門則回應,針對當時觀光局的處分,已經提起行政救濟,等訴訟結果出來後,再做後續決定,行政救濟其實分成兩個程序,要先提起行政訴願,向原行政機關提起書面訴願書,訴願無效才能提起行政訴訟,開行政法庭裁量。
品保協會公關主委李奇嶽說:「要跟合法的旅行業者來交易,這樣你在發生旅遊糾紛的時候,你有就是包括履約責任保險,包括品保協會申訴制度。」其實比一比網紅開團和市面團費,品保協會第一季的參考價格,以最貴來看,美西、美東在11萬到12萬之間,極光旅行則超過14萬,小象愛出門則是均一價,全部4500元美金一人得花13萬5000元台幣,不過標榜無自費和無購物行程,網紅帶團出國踩紅線,民眾出國還是要多方比較,保障自己權益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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