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權原 張俊譓 趙若評 報導 / 桃園市
總統大選即將到來,現在可能出現首例在監獄內設投票所的案例。台北監獄一名林姓受刑人已將戶籍遷入監獄內4年時間,他也提告希望能投票,日前向法院聲請假處分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,受刑人縱使不符合外出要件,仍有投票權,應該在台北監獄設立投票所,但桃園市選委會提出抗告,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也表示,在監獄設投票所是特赦,法律沒有這項規定,最後裁處還得依法院決定。
拿著投票單走進投票所蓋下章,人人都希望能親自投下神聖的一票,現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,台北監獄很可能成為首件設立投票所供受刑人投票, 法務部長蔡清祥說:「現在還沒有整個案件的確定,我們會等到確定以後,矯正署跟所有監所才會做進一步的處理。」
要在監獄內設投票所不是不可能,案件源自2024總統大選即將到來,台北監獄一名受刑人提告爭取投票權,這名林姓男子在2019年將戶籍遷入台北監獄,他主張可以參與投票遭拒,事後提出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表示,受刑人仍有投票權,外出投票申請有要件限制,但考量外出投票人犯恐脫逃,應先在北監設立投票所,桃園市選委會不服命令將提出抗告。
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說:「你這樣子做的話就是所謂的特赦投開票所,但是特赦投開票所我們的法律沒有,不是我們中選會不去做而是沒有辦法,選票沒有少掉你這一張,我們都準備好了,只是因為事實上的限制我們沒有辦法。」
在監獄設立投開票所,不只要考量受刑人,是否能秘密投票等權利,還要考量一般民眾是否也有權進去監獄投票,要設在監獄內或外也是一大難題,台北監獄副典獄長吳永山說:「本監並無權來做決定,我們只能按照規定來配合辦理。」矯正署也回應將等法院最後裁判結果再處理,桃園市選委會已經提出抗告,是否將成為監獄設置投票所首例,還要等行政法院做出決定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讀者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