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車停分隊偷電牟利賺外快! 2消防員遭調職.移送

林佳瑩 侯正倫 報導  / 新北市

新北市消防員涉嫌竊電、出租電動車!消防局10月接獲檢舉,2名消防員一起合買4輛電動車,以每個月600元向分隊承租兩個停車格,卻私下利用輪休的漏洞,讓四台車都在分隊充電,再把車放在共享平台上出租,以一天6千元的高價出租,消防局調查後,認定兩人竊電屬實,其中隊長甚至竊電時間長達一年半,隊員也有半年,誇張的是,甚至讓「民眾直接來消防隊停車場取車」,消防隊調查後,將他們分別記一大過及一小過、調整職務,也將案件送到新北地檢署進行偵辦。

四台電動車停在公園的地下停車場充電,看起來沒有什麼異狀,但其實沒停在這裡的時候,車主會把車停進消防分隊停車場,充免費的電,投訴人說:「有同仁和幹部一起投資,買三台還四台特斯拉,跟外面租車業者合作,租給一般民眾,做共享汽車的生意就停在新廳舍地下室,偶爾還會一次三輛同時充電,用公家的電做自己生意,連民眾取車都去消防隊取,我是沒看過這麼離譜的。」

記者林佳瑩說:「兩名消防員在分隊,以一個月600元承租地下停車位,接著把四台電動車輪流開到這用公家的電充電。」車主是新北市消防局,第7救災救護大隊的李姓小隊長和盧姓消防員,兩人一起貸款購買4台電動汽車,利用外勤月休時間停車位輪流停,卻偷接電充電,車子充飽電後,竟還把車出租給民眾,出租一次至少賺6千元,初估隊長偷電牟利已經長達一年半,盧姓消防員則是有半年。

第七救災救護大隊副大隊長黃炳松說:「調查屬實(兩名消防)同仁記1大過1小過的處分,並調整單位。」偷電的李姓小隊長,待過特搜隊長達10多年,曾上節目分享搜救過程,不過13年前,因為搶救摔進油槽裡的工人,進行切割救災時,造成工人燒傷燙燒,被判國賠412萬,這回被查出,偷用公家的電充電動車,出租賺外快,是否因為缺錢,動起歪腦筋,檢方還要調查,但也得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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