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監聽票」得過法院這關 資深刑警:比搜索票難申請

黃佩華 劉俊男 報導  / 台北市

大選前的關鍵時刻,卻疑似有情治機關的監聽資料外洩,雖然調查局說,這份捏造的文件,早在幾年前,就在網路上流傳,刑事局也說,仔細看就會看出很多破綻,但還是有不少人心存疑慮。其實想要上線監聽,是受到通保法保障,監聽對象要有犯罪嫌疑,執法單位才能向法院聲請監聽票,刑警都知道,比搜索票還要難請。

聚精會神,盯著螢幕,打字打得飛快,要把通話的全程內容,一字不漏都要記得一清二楚,調查局的監聽設備與時俱進,一聽到關鍵字,瞬間提升執法人員的敏感度,透過通訊監察,往往成為破案關鍵,甚至是定罪的主要依據,但過程不容易。想上線監聽,從第一線的機關到法院核准,再進入刑事局、調查局,做系統設定,最後回到聲請機關,全程都去識別化,只留綽號,還有姓氏,像是蔡○○或是蔡某,就算上級單位,收到統整資料,也都無法辨識,監聽對象的個資和通話內容。

也就是說,除非有犯罪嫌疑,否則沒有任何執法機關能上線,法院更不可能核准,全民監聽的說法,當然也就不攻自破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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