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新北市
曾經是百萬網紅的小玉,用深偽軟體,把立委高嘉瑜、高雄市議員黃捷,還有知名人士的臉部影像,套用在不雅影片的女主角臉上,對外販售,獲利破千萬,超過一百人受害。今(28)日上午,高院二審改判小玉5年有期徒刑,不得易科罰金!
新北地方法院一審,已經判小玉,要賠其中十二名被害人,總共8百6十萬元,一審判5年6個月有期徒刑,都可以易科罰金。檢方認為判太輕,提起上訴,高院今(28)日改判小玉5年,必須坐牢,其餘犯行判1年8個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6十萬元。全案還可上訴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讀者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