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李翰 綜合報導 / 新北市
私立輔仁大學校長江漢聲於去年1月23日,遭到新北地檢署依「背信罪」起訴,指控江漢聲涉嫌從2007年開始,以「醫學院學生臨床技術學習相關活動」等名義,擅自將校產400萬元借給非屬校方機構的「輔大診所」。另外,與輔大前醫籌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、輔大醫學院前行政副院長洪啓峯,將社區醫療勞務委託案,外包給輔大診所。新北地院今(31)日依「背信罪」判處江漢聲10個月徒刑、林依恬、洪啓峯2人各4個月徒刑,均得易科罰金。
江漢聲在判決之後,發聲明表示,本人自2002年到輔仁大學服務逾20年,一直兢兢業業,在董事會嚴格監督下,全心努力為學校募款已逾30億以上並為輔大興建醫院、爭取各種資源,帶領輔仁大學發展,絕不可能圖利自己與他人,更沒有違背職務損害輔大利益。名譽是我的生命,為爭清白,絕對上訴到底。
根據了解,檢方調查輔大診所設立的目的,是為輔大附設醫院預做準備,2007年輔大診所管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曾建議,把診所的私立醫療機構性質,變更為「輔大附設診所」,但江漢聲未依此辦理,反由詹姓醫師以個人名義申請開業。
檢方指出,由於輔大診所並非校方附屬機構,無法向校方借款開辦,於是江漢聲從2007至2009年間,3度以「學生臨床技術活動」等名義,向校方申請撥款共400萬元,委由不知情的王姓醫學院副校長將款項匯入輔大診所帳戶,供診所運用,直到2018年才全數還清。
在2015年,輔大診所因遭國稅局追討補繳稅145萬餘元,加上原先被輔大追討「借款」的400萬元,江漢聲聯合負責診所行政管理業務的林依恬與洪啓峯合作,明知診所階段性任務即是社區醫療推廣,仍挾持輔大限制性招標優勢,指定將輔大招標案「社區醫療關懷推廣計畫勞務委託案」外包給輔大診所辦理採購,取得第一期款150萬元後,江漢聲又指使林依恬出具未符合採購案規格需求的結案報告,作為驗收依據,取得尾款100萬元,並將共250萬元用於償還積欠賦稅、輔大債務上。
檢方認為,江漢聲未能將屬於私立醫療機構的輔大診所轉為輔大附設診所,卻向輔大「借款」、挪動律法所不准動用的校產或基金項目,使校方無法掌管帳冊、帳務正確,已犯背信等罪;又輔大診所因補稅造成資金缺口,江等人卻創造出輔大提撥款項名目,將屬於輔大校產的基金撥給輔大診所,與基金使用管理辦法制定的基金用途不符合,認定亦屬於違法,將江漢聲依兩條背信等罪嫌起訴;另林依恬、洪啓峰兩人則依背信罪嫌起訴。
新北地院今(31)日依2個背信罪判決江漢聲應執行10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30萬元;洪啓峯、林依恬觸犯背信1罪,各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。全案可上訴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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