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佳瑩 楊文尚 報導 / 新北市
有些民眾過年會放煙火或鞭炮慶祝,不過在新北蘆洲,卻有一群年輕人,到河堤把鞭炮丟進流動廁所裡,瞬間火光四射,公廁也被炸出一個洞。消防局表示,在未開放的區域放鞭炮,可開罰最高15萬元,而警方也說,這已經涉及刑法公共危險及毀損罪,已調監視器追查。另外,在永和有社區,因為民眾放煙火遭殃,公設陽台當場起火,磁磚都被燒焦。
民眾說:「不太好,萬一人家在這邊,火燒起來的話很危險。」民眾說:「很吵,以前都會有人警察會出來講。」記者林佳瑩說:「事發地點就在新北市蘆洲區這個河堤,儘管一旁就放著禁止燃放鞭炮的告示牌,不過他直接無視甚至還炸公廁。」
地上還殘留一些鞭炮,但公廁已經修好了,不過在河堤放鞭炮,已經違法可以開罰最高15萬元,另外,他們的行為還涉及刑法公共危險和毀損罪,警方已調閱監視器,將通知六個人到案說明,而在新北市永和,有也社區因為民眾放煙火遭殃,消防人員獲報進到社區,公設的陽台角落起火,大樓已經自行滅火,不過磁磚都被燒到漆黑。
社區住戶說:「我那時候還以為是在家裡在樓上放鞭炮,然後後來他說他去買東西才發現是在這邊。」放煙火的是誰,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,發現,事發前疑似有一名男子手持12孔煙火,在一旁的工地前施放,目前已鎖定犯嫌身分追查中,農曆過年,民眾放煙火慶祝,在未開放的區域燃放,都已經觸法,如果波及到其他人,可不是罰罰錢就可以了事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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