員警撿到悠遊卡沒還涉侵占! 警分局:記過2次嚴懲

許富添 邱建勳 林柏睿 報導  / 高雄市

高雄市一名張姓男子,到超商消費時發現悠遊卡不翼而飛,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,沒想到查到是被自家人撿走,撿到的是前鎮分局的一名林姓員警,他辯稱,是因為太累才會忘記通報,但仍被依侵占罪送辦,並記過兩次處分,民眾表示,員警不該知法犯法,讓人觀感很不好。

精巧輕薄的卡片,放到感應機台上,聽見聲響代表付費完成,在高雄,悠遊卡不只是搭乘交通運輸的支付工具,也能購物,很多民眾覺得方便,現在卻有員警,拾獲遺失的悠遊卡,暗槓沒有歸還,涉嫌侵占。

這個月21日,一名張姓男子,他來到這家位在苓雅區的連鎖超商,準備付款卻發現悠遊卡不見,趕緊向警方報案,調監視器發現,是被前鎮分局一名林姓員警撿走,之後又沒歸還,民眾說:「太累了沒有想到後續的處理作為,他可以直接交給櫃檯,觀感不佳。」

記者VS.民眾說:「知法犯法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要拿,這個藉口真的是太牽扯,沒辦法接受(怎麼說),就是悠遊卡掉了那通常直接交給櫃員就好了。」這名林姓員警,製作筆錄時辯稱,原本要通報,但因為太累才會忘記,他被依照侵占遺失物罪嫌,函送法辦。

高雄市警前鎮分局督察組組長李欣展說:「侵占遺失物案除刑案偵辦移送之外,本分局秉持警紀警辦勿枉勿縱的立場。」林姓員警所屬的前鎮分局表示將會記過兩次處分,並將他列為,教育輔導人員,同時追究主管,考核監督責任,對違法違紀人員,嚴懲不怠,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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