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萬聖節扮「童男童女」進媽祖廟 母被恐嚇怒提告!

林建鋒 謝憲宗 報導  / 台中市

西洋萬聖節快到了,台中市有1名潘姓女子,把孩子打扮成童男童女,拿著白燈籠,參加創意變裝活動,回家路過萬和宮媽祖廟,她帶著孩子到廟裡拍照留念,甚至站在媽祖的神像前,有些網友認為對神明不敬,還有網友語帶恐嚇,肉搜出潘姓女子的個人資料,讓她感覺安全受到威脅,她已經全部截圖,並且報警提告。

潘姓女子將2名兒子裝扮成童男童女,手裡拿著白燈籠,透露出陰森的氣息,還在台中萬和宮媽祖廟拍照留念,另外在文昌廟的門口也來一張,光明燈拱門圓窗樓梯,都成為取景的地方,甚至站在正殿的媽祖神像前,網友留言,「叫你小孩捧你的神主牌去殯儀館」、「真的對神明不敬」、「有經過廟方同意嗎?」

台中市萬和宮總幹事江惠雯說:「我們就召開一個緊急會議,一致通過這件事情就不再追究了。」廟方不追究,潘姓女子則解釋,她把2個兒子扮成童男童女,參加萬聖節變裝活動,回家路過萬和宮媽祖廟拍照留念,對宮廟不敬感到後悔。

她白紙黑字寫下道歉文,但部分網友留言非常難聽,甚至涉及恐嚇威脅,還有人肉搜出她個人的頁面,侵犯隱私,她決定提告,民眾說:「那是她自己的自由啊,可是我覺得有些網友他也不能太超過。」、「畢竟人家毀謗她了,我覺得各有各的立場。」當事潘姓女子說:「有可能會危害到我生命安全的,我當然是需要尋求警方的協助。」

律師強調,留言足以詆毀個人名譽,就會觸犯誹謗罪,如果讓人心生恐懼,還會罪加一等,律師鄧啟宏說:「比如說讓你斷手斷腳,則會構成恐嚇罪。」律師提醒,網路上各式各樣的創意發揮,民眾都可以發表意見,但用字遣詞太過激烈,就可能吃上官司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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