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烈安 張春峰 吳建宏 報導 / 雲林縣
雲林縣議員黃凱,涉嫌收取國金能源1480萬賄款,並向雲縣府建設處施壓,加速業者在台西和口湖鄉設立光電場,被新北地檢署起訴,上午口湖鄉的民代和民眾,到縣府廣場拉白布條,要求縣府撤銷之前發出設立變電站的同意函,因為他們發現,國金能源和要在口湖設立變電站的睿日光電,不但在起訴書中,都被認定是交付賄款的公司,國金能源的董事長,還身兼睿日光電的監察人,民眾認為在黃凱等人被起訴後,同意函不但要撤銷,縣府還要追查建設處的失職人員。
自救會成員說,日前雲林縣議長黃凱,因為收取國金能源1480萬賄款,加速推動台西光電場的進度,被新北地檢署起訴,自救會成員發現,國金能源的
雲林縣議員蔡孟真說:「已經被新北地檢署起訴,那這一個是違法申請,以偽造文書跟,以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去申請的,縣政府竟然到現在還沒有,要撤銷它的同意函。」
由於目前黃凱被起訴請假,由副議長蔡咏鍀出面接受請願書,強調會轉交給縣府,不過自救會成員不只要撤銷同意書,因為新北地檢署也認定建設處長,洩漏進度給黃凱一併起訴,自救會也要求縣府要嚴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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