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歲男當街強擄女童 桃園地院裁定「羈押不禁見」

吳權原 蘇耘寬 許庭綸 報導  / 桃園市

昨天為您報導過,桃園這起強擄女童案,經檢察官聲請羈押,桃園地方法院訊問後,認定男子涉犯刑法加重強制猥褻罪罪嫌重大,今(29)日依照情節嚴重,認為有羈押必要,但不禁見。而女童母親也在臉書發文,寫下心情。

黑色休旅車,緩緩開進車道,裡頭坐的就是桃園龜山,涉嫌侵犯強擄女童的男子,昨(28)日被拘提到案後,男子供稱只是想跟女童聊天,但桃園地院認定,男子涉嫌加重強制猥褻罪罪嫌重大,雖然無法認定會串證,但掌握事實足認,他有反覆實施之虞,認為有羈押必要但不禁見。

附近住戶說:「我覺得這樣子兩個月出來還是一樣照舊啊。」、「那當然是收押是最好啊,因為畢竟像那種大家都會害怕,不管是小朋友還是大人。」不只女童身心受創,媽媽承受壓力也不小,她在臉書最新PO文,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,底下不少網友留言打氣,除了要媽咪加油,也有人鼓勵母女說兩人都非常勇敢,心情若受影響可以尋求諮商,更希望女童能夠平安成長。

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校安室主任施力中說:「教育局已經掌握受害學生的身分,那也請學校先以電話關心,另外在女童返校後,應該提供心理輔導的諮商服務。」雖然男子羈押不禁見,但犯的罪,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,衝動做出錯誤行為,得面對司法付出代價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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