囤放爆竹煙火逾管制量 業者違規遭罰+沒收

吳權原 王致尹 許庭綸 報導  / 桃園市

迎接新年,大家買煙火要注意喔,桃園消防隊最近查獲,很多業者囤放超量煙火,中壢新明夜市,有業者去擺攤,違規販售11公斤的煙火。還有人在鐵皮屋內,放41公斤的爆竹。過量有危險,會被開罰沒收。

馬路邊絢爛煙火,看得民眾目不轉睛,歡喜搬新家,先來點火花,這些繽紛亮麗點亮心情,但沒注意亂儲存可能觸法。滿坑滿谷,五顏六色五花八門,讓人看得眼花撩亂,昨(30)日晚間桃園消防隊獲報,中壢新明夜市有業者違規販售煙火,安檢人員稽查,當場查獲11公斤煙火,已經超過管制量,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二大隊組長王信副說:「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,逕行舉發及沒入現場爆竹。」

迎跨年迎過年,美麗煙火愛相隨,但違規囤放並非首次,26日消防同樣出動,不斷詢問兩名男子,隊員同時搬走左邊地上一箱箱,男子在桃園八德一處鐵皮屋內,違規存放50多種,總火藥量超過40公斤的煙火,零零總總相加超過管制量10倍,最後同樣被沒收,熱鬧的煙火討個熱鬧喜洋洋,得張大眼睛看規定。

摔炮類像是甩炮,管制量為火藥0.3公斤,或總重1.5公斤,火花類比如仙女棒,火藥10公斤總重50公斤,至於一般爆竹煙火,為火藥5公斤總重25公斤,若販售或儲存超過管制量,都得符合規定,還得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,否則違規最高可處150萬元的罰鍰,跨年活動主持人(2023.12.31)說:「三,二,一。」年關到來,迎接新的一年,想要煙火作伴,可以欣賞合法安全的,若要自己施用,也得再三注意,否則煙火放完了,荷包恐怕也空了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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