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政慧 黃昭盛 許庭綸 報導 / 宜蘭縣
休假釣魚放鬆,可得注意腳踩的區域了!日前有釣客,到宜蘭蘇澳港釣魚,但地點卻在航港局劃定的管制區內,港警見狀後,立刻將人帶回筆錄,事後,釣客被開罰10萬元的高額罰鍰。事實上,商港邊都設有警告標示,想進管制區內必須先申請通行證。但要注意的是,就算有證件,進到裡頭也不能垂釣,否則也會挨罰。
幾名釣客,拎著箱子帶上釣具,在員警看守下,往港口方向去,其中一人錄下這段影片,說釣魚釣到被警方扣走,喀擦聲裁處書,釣客上網發文,寫下心在淌血,仔細一看,他被裁罰10萬元,代價這麼高昂,是因為釣魚位置就在禁區,警方見狀當場將人帶回。
當事釣客說:「講當時狀況,事實上,周遭釣魚的人不少,不過該站哪裡可得小心。」航港局依照規範,劃定出管制區域,想進入得經過申請,並接受港警檢查通行證,要是違規擅闖,不論是作業遊憩,10萬元已經是最低罰則,最重視可以罰50萬,並且驅離勒令停工,甚至沒收船具釣具等等。
非當事釣客說:「應該是從旁邊那個,肉粽(消波塊)那邊繞過去的。」有的人熟地形,港務警察說:「這都是新的,剛做好的,之前他們從這邊剪開。」有的人靠工具,破壞防護網同樣抵達。
而現場其實都有告示牌,提醒民眾不要以身試法,管制區前也有鮮豔柵欄,好幾塊告示禁止就怕你噴錢,進出管制區,還得注意就算允許通行,進到管制區,也嚴格禁止釣魚,受到法規規範,在禁區垂釣,第一次開罰600,最重則可處3000元。
蘇澳港警大隊長王薪淵說:「對擅闖管制區及垂釣等行為,將執行取締,並函送交通部航港局,依權責裁罰,且得連續處罰。」休假開心釣魚,還是得睜大眼睛,以免魚沒釣到,荷包先被釣走了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讀者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