險遭逆向車撞怒檢舉全遭退件 警:未詳述違規地點

綜合報導  / 花蓮縣

花蓮有一位民眾,12月5日騎在蘇花公路上,差點被逆向的白色休旅車撞,讓他氣到向花蓮縣警察局檢舉汽車三項違規,過了7天自己上網追進度,才發現全因未詳述違規地點不予舉發,期間也完全沒收到要他補件的EMAIL,但他認為,他有說明在哪一個隧道出口了,對此花蓮警局回應,基於行政明確性原則,未提供詳細違規地點無法查證,此案不予舉發。

機車行駛在道路上,過了一個彎,卻有一輛休旅車逆向迎面而來,騎士嚇到急忙按喇叭示警,另一個角度,休旅車聽到喇叭聲,趕快轉方向盤,後方騎士與白車僅距離不到一個車身。

爆料公社截圖,民眾心有餘悸直接連檢舉3項,但全被退件,也讓他氣到上網PO文直言,人生差點買單覺得火大,事發就在12月5日的蘇花公路上,這位熊先生險些被逆向的白車撞,隔天就向花蓮縣警察局連檢舉3項,過了7天自行上網查進度,才發現全都因,未標明地點退件。

當事人熊先生說:「我只知道什麼隧道,出口,接受檢舉這個警員,他怎麼會不知道說是,什麼地方。」花蓮縣警局交通隊交通組長吳宗翰說:「因未具明詳細的違規地點,以致無法查證,那基於行政明確性原則,本案不予舉發,那如果有因為施工等狀況,導致(汽車駕駛人)有不得已的情形,產生違規行為,本局會予以勸導而不予舉發。」

回到事發路段,蘇花公路崇德隧道出來,確實有在施工,且若因為地點標示不明,也要在事發後7天內補齊證據,也就是說12日前就得補件。當事人熊先生說:「中間完全都沒有什麼EMAIL通知,還是什麼通知,就是,都沒有通知我要補哪一些資料。」當事人表示先前在其他縣市檢舉,就算有缺資料也會收到EMAIL通知補件,希望花蓮的交通隊可以比照辦理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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