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鹽前董座陳啓昱延押2個月 法院:未完全坦承

台鹽前董座陳啓昱延押2個月 法院:未完全坦承 | 華視新聞
圖/資料照

楊柔 綜合報導  / 台南市

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因涉入光電弊案,涉嫌掏空台鹽綠能,遭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,台南地院法官裁定無保交回,南檢檢察官提抗告,去(2024)年11月1日台南地院開羈押重裁庭時陳啓昱無故不到,逃逸24天後,於11月25日主動投案,遭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。由於羈押期即將屆滿,台南地院今(13)日再度開庭,裁定於114年1月25日起再予延長羈押2月,並禁止接見通信。

台南地院表示,陳啓昱因涉違反《證券交易法》等案件,於去年11月25日裁定羈押禁見,檢方以陳的羈押期間即將屆滿,且偵查尚未終結,原羈押原因仍然存在,認為對陳有繼續羈押並禁止接見、通信的必要,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2個月。

台南地院訊問陳啓昱後,認定陳啓昱未就全部犯罪事實完全坦承而顯然保留部分情節。本案涉案人數甚多、金流往來龐雜且龐大,尚待檢警一一傳喚及清查;而扣案之書、物證及相關行動裝置內容仍需調查,相互勾稽比對研判等,是本件被告原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仍未消滅,應認聲請人之聲請為有理由,應准自114年1月25日起再予延長羈押2月,並禁止接見通信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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