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局稱林秉文未上查緝網因「未協請發布」 新北地院:屬警政機關處理

刑事局稱林秉文未上查緝網因「未協請發布」 新北地院:屬警政機關處理 | 華視新聞
圖/資料照

楊柔 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涉88會館地下匯兌案的林秉文,去(2024)年12月棄保潛逃海外遭到通緝,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昨(13)日質疑,警方通緝犯查緝系統無林秉文通緝的相關資訊。對此,刑事局13日晚間表示,新北地院未發文協請發布,但已交辦駐外聯絡官依法追緝。新北地院今(14)日表示,已將通緝書寄送警政署,並透過司法院傳送系統傳送電子檔,是否登載於上開「重要緊急查緝專案」,屬警政機關依前開規定自行斟酌處理,報載需由本院另行發文刑事警察局始得刊載上開專案,尚有誤會。

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昨(13)日在立法院質詢時提及,涉88會館地下匯兌案的林秉文棄保潛逃多日,但未在「刑事警察局通緝犯查緝系統」中查詢到林秉文的相關資訊,是否是因不敢刊登才導致,內政部長劉世芳則回應,會去了解並請刑事警察局來修正。警政署刑事局晚間澄清,林秉文去年12日27日遭到新北地方法院通緝後,警政署「查捕逃犯系統」就有該筆通緝資料,但因新北地院迄今未迄今未發文協請刑事局發布要案查緝專刊,所以官網上未能查詢到,但不影響其通緝身分。均依相關規定辦理,絕無隱匿,已於發布通緝日交辦各駐外聯絡警察聯絡官依法追緝。

針對刑事局說法,新北地院今(14)回應,去年12月27日對林秉文發布通緝,同日即傳送電子檔及分別寄送通緝書予內政部警政署、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,請協助緝捕歸案法辦,並將副本抄送臺灣高等檢察署、內政部移民署、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等單位。而內政部警政署亦已公布於「查捕逃犯網路公告查詢」平台。

新北地院指出,關於公告於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之「重要緊急查緝專案」部分,因依該署訂定之警察機關犯罪及要案資料通報作業規定第9點、第8點規定,司法機關發布之通緝暨協尋資料,由司法院及法務部每日逕以電子檔傳送內政部警政署,再由該署資訊室轉錄「查捕逃犯處理系統」資料庫,並由接獲通緝書之警察機關負責線上核校。

新北地院表示,各級警察機關送刊之要案(緊急)查緝專刊暨要案協尋專刊資料,經該署核定後輸入「查捕逃犯處理系統」,並通報各警察機關轉知逕自該署知識網-警政知識庫中「要案(緊急)查緝專刊」功能及刑事警察局網站查詢。本院已將上開通緝書寄送內政部警政署,並透過司法院傳送系統傳送電子檔,是否登載於上開「重要緊急查緝專案」,係屬警政機關依前開規定自行斟酌處理,報載需由本院另行發文刑事警察局始得刊載上開專案,尚有誤會。
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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