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昱瑔 盧以馨 報導 / 台北市
帶您關心大馬籍女大生命案,
為了詐領保險理賠金,驚世媳婦林于如,犯下接連殺人案,2013年遭判死刑,卻被認定患有精神障礙,可能重獲生機關鍵在於這,其他死囚資料帶,共計36名死囚日前聲請死刑釋憲,憲法法庭認定死刑「合憲」,但祭出更嚴謹的審查標準。
依據113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,憲法法庭宣告死刑部分合憲,犯罪情節屬最嚴重,必須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,包含最終審適用強制辯護,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才能判死,如果被告患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,不得判處死刑,即使已經判決定讞也不得執行。
符合重重條件之下,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命案,是釋憲後首例判死。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:「最重大之罪,我覺得在於高等法院,他看法就是你性侵,殺人,強盜,這些都集合在一起,而且手段殘酷。」本案符合死刑釋憲的定義,在於犯罪情節重大且有預謀。
法界分析分析鍾姓女大生案,
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:「這個案子是一個很重要的檢驗的試金石,就表示說死刑還有一點空間,(更一審法官)他們親眼見到證據,卷宗,他們會比較能體會,這是不是真正,很可惡很重大(的罪行)。」
確實釋憲之後很多法官,會對判死刑存有疑慮,死刑準很嚴苛但這案或許是試金石,可以讓後面的法官知道,還是有判死刑的空間,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讀者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