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鴻杰 盧以馨 報導 / 台北市
外界關心鍾文智棄保潛逃,法院裁定環節到底哪裡出問題?攤開高院公布「略式裁定書」,短短7行內文,裁定時間10月14日,超過5個月才對外公告,早就超過檢察官抗告時效;不少律師更質疑,實務上很少使用略式裁定書,司法文書系統
高院刑事裁定書,沒有被告律師姓名,內文兩大項短短7行只有略式裁定4個大字,原來這就是,連一鮑魚前董事長鍾文智,解除電子監控裁定文本,裁定時間去年10月14日,公告日期相差超過5個月,他早就解除電子監控,檢察官卻完全不知情。
檢察官轉律師何皓元(非與本案相關)說:「但是一般這種沒有正式書面裁定的強制處分,一定會當庭告知檢辯雙方,關於處分的內容。」打開司法院裁判系統,以往法官略式裁定,扣除不得抗告
不少檢察官質疑,高院合議庭裁判長邱忠義,沒有當庭諭知,解除鍾文智電子監控,事後也未在期限內製作裁定書,沒告知檢察官,反倒電話通知鍾文智律師辦保,而且去年12月16日,「延長限制出境」刑事裁定出爐,檢察官應該已經得知裁定內容,為什麼卻沒意見,整個過程讓人匪夷所思,希望司法院查明以正視聽。
檢察官轉律師朱玓(非與本案相關)說:「(邱忠義)完全沒有告知檢察官,也沒有製作書面裁定,也沒有口頭諭知卻打電話給這個,(鍾文智)他的辯護人這個律師,北檢應該是可以直接分案要調查。」
鍾文智遭判刑30年5個月定讞,具保金1億,讓高院裁定解除電子監控,今年3月人跑了紙包不住火,才緊急補做略式裁定,不僅得追蹤鍾文智去向,後續一連串爭議也燒向司法系統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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