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峽肇事翁刑事責任「過失.故意」差很大 恐影響民事賠償

陳建安 蔡銍湣 綜合報導  / 新北市

肇事的78歲余姓老翁,搶救後仍宣告不治,當時發生什麼事?是否過失還是故意?這些真相恐怕都無法釐清。因此被害家屬憂心,少了刑事判決的支撐,可能不利民事求償。根據過去司法院資料,致死案件的「精神撫慰金」,過失行為平均判賠108萬,故意行為則是190萬,金額相差不少。目前運安會也加速調查車禍原因,預計六月會有初步結果。

轎車完全沒減速,從後方擦撞單車,再撞飛機車騎士,接著衝向路口波及學童,造成嚴重悲劇車禍原因,外界還在等答案,但隨著肇事的余姓老翁死亡,真相似乎更加難見天日。

事發隔天運安會人員,針對肇事車輛仔細採證,但老翁死亡後新北地檢署,將針對刑事程序,予以不起訴處分,原先透過刑事訴訟,將釐清肇事責任,若涉犯刑法過失致死,老翁應注意而未注意而導致車禍,刑責5年以下,但若是涉犯故意,明知後果而為之,則是10年以上最重死刑的刑責,判決結果也連帶影響民事賠償,對家屬來說,少了刑事判決的支撐,憂心求償結果,會對被害者不公平。

老翁造成3人死亡,其中包括2名國中生,家屬接下來將透過民事求償,精神撫慰金根據過去案例,駕駛過失行為平均判賠108萬,故意行為則是190萬,不同的刑事認定影響甚鉅。

律師李育昇(非當事)說:「如果肇事駕駛本來就已經沒有安全駕駛的能力,但是他的家人卻仍放任他開車,這樣他的家人或許有可能要對於車禍的發生負責,因此也有可能要對被害人或他們的家屬,來負民事的損害賠償責任。」但這樣的舉證,對被害家屬來說著實不容易,而車禍真相,雖然刑事程序即將告終,但運安會表示已動員15人調查中,預計一個月內發布初步報告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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