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人闖紅燈! 騎士剎不住摔車骨折 不滿「需負肇責」

綜合報導  / 高雄市

行人闖紅燈導致車禍,機車騎士不滿自己還得挨罰!高雄市一名吳姓機車騎士,5月時綠燈直行經過高雄市中華三路時,遇上一名行人違規闖紅燈跑過斑馬線,騎士剎車不及發生碰撞,摔車導致骨折,開刀半年不能工作,沒想到自己還因為沒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,需負肇事責任,最高恐挨罰36000元,讓他相當不能接受,希望能夠修改法規。

機車騎士綠燈起步直行,結果一名男子闖紅燈,衝過斑馬線,騎士煞車不及撞上行人,發出巨響,機車當場翻覆騎士痛到站不起身,違規行人上前幫忙扶車。

事發之後男子送醫治療,骨折開刀半年都無法工作,不過事發後闖紅燈的行人還一直要求,不要報警。受傷機車騎士說:「一直跟我講說,對,我不對我不對。」受傷騎士說:「然後,然後一直跟我講說,不要報警,不要報警,左手這邊骨折,骨頭的部分就是分開了,要有半年時間休養,還要第二次開刀。」

5月14日下午,吳先生騎車經過高雄中華三路七賢路口,準備要去面試,與闖紅燈的林先生發生碰撞,一個月後他收到交通事故初判表。行人違規闖紅燈,最高處500元罰鍰,騎士不暫停讓行人先通過,致人受傷,處最高36000元罰鍰。

受傷機車騎士說:「對汽車或者是機車來講,不公平。」受傷騎士說:「我覺得撞到,為什麼行人是最大的,對行人來講,那這樣子幹嘛要有紅綠燈。」明明對方闖紅燈釀禍,但自己居然也有肇責相當不滿。其他民眾說:「不照紅綠燈走,那撞到是你行人的責任,不是我的責任,我綠燈就是直行,你為什麼衝出來我撞到,還有我的事,(行人)這樣亂走的話,然後都沒事的話,這樣就太過保護。」

交通警察大隊交安組警務員洪孟君說:「汽機車行近行人穿越道。」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交安組警務員洪孟君說:「遇有行人穿越時,無論有無號誌指示,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。」汽機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,無論有無號誌指示均應暫停,讓行人先行通過,不含無法工作的損失,受傷騎士至今醫藥費15萬,修車費約2萬,一共花了17萬,接下來還得繳罰鍰,認為法規不合理,希望相關單位可以修改法規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新聞關鍵字

加入Line好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