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今年四月,罷免賴士葆公民團體志工,在台北市文山區一間超商前擺攤爭取連署時,和一名周姓男子起口角。男子對擺攤行為有意見,還拿著手中咖啡恐嚇要潑灑,北檢除了恐嚇罪,也依違反選罷法將周姓男子起訴。
罷團志工VS.周姓男子(2025.4)說:「來啊,我一個打你們四個,你們要比人多。」帽T男手上拿著咖啡,在超商前大小聲作勢要攻擊。罷團志工VS.周姓男子(2025.4)說:「你要不要我潑你,讓你知道這不是咖啡,你試試看啊,你不是法律系嗎,你要我試嗎你要我試嗎,不要這樣唷,你要我試嗎,不要這樣唷。」男子步步進逼,志工立刻上前阻擋,事發在4月2日晚上七點多,罷免藍委賴士葆公民團體志工,在北市文山區超商前擺攤徵求連署。
周姓男子先是詢問超商店員,罷團有無申請擺攤未獲得回應,接著出言恐嚇說那又怎樣,不代表文山區的民意啦,好好的商業氣息,被你們政治的環境給破壞,檢方將周姓男子依選罷法,以及刑法恐嚇罪起訴。
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高一書說:「偵辦周姓被告,涉嫌妨害免團體連署案,檢察官依違反公職人選舉罷免法,妨害罷免連署罪,及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起公訴。」過去類似案件依選罷法起訴,也有前例,檢察官認定,罷免案與一般競選情形不同,顯然受到更多限制,想保障罷免案自由進行,需要保護罷免案志工尋求支持連署行為,「妨害志工等於實質上妨害罷免」。
律師包盛顥說:「類似的案件法院曾經有判決認為,人民罷免權的行使相較於選舉權,受有更多的限制,因此如果被告的行為如果已經達到,妨害罷免連署自由的程度,確實有可能受到不利判決。」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立場,彼此互相尊重,才是民主自由的真諦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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