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察員無法「就地投票」 台中市選委會:仍可返戶籍地投

綜合報導  / 台中市

726大罷免投票進入最後倒數,不過台中市,今年突然取消行之有年的投開票所「監察員可在工作地投票」的規定,監察員必須回到原戶籍地投開票所投票,台中市選委會的理由是「因為颱風假來不及造冊」,不少監察員抱怨,這樣一來必須請假至少1小時回去投票,出現的人力空缺,可能影響投開票的公平性,綠營更砲轟主管機關台中市政府,根本是政治力介入選舉。

大罷免投票進入倒數,各陣營卯足勁催票,不過台中市有監票員發現,他們今年不能在工作地投票,必須回到戶籍地,這樣一來,無法就近投票,或是得在一小時內趕場投票。受影響監察員陳小姐說:「這樣很不方便啦,我們還要請假回去投票。」

台中市選委會,今年突然取消行之有年的「監察員可在工作地投票」的規定,這樣造成的影響有多大?假設監察員戶籍在A點,但監票工作在B點,往年他可以直接在B點投票,但今年改規定,B點不能投了,必須花20分鐘車程回A點,排隊20分鐘投票,然後再花20分鐘回B點監票,來回至少1小時,當中的人力空缺,怎麼運作?

受影響監察員林小姐說:「一般都是太遠,就不會回去投票了,哪有制度好的,把它改成不好的呢。」羅廷瑋罷團發言人Eva說:「罷免和監票,原本就是人民相關的權益,你不能,是不是有相關的行政力量進入選務系統。」

中選會以書面聲明,強調是因為丹娜絲颱風假,導致工作人員名冊來不及造冊,但監察員還是可以在投票當天,回戶籍地投票,不影響權益。台中市議員黃守達說:「這次最早進行罷免投票的南投,本身也是可以去申請工作地投票,台中市竟然沒有辦法採行工作地投票,這其實是一個,很大的質疑,盧市府的選務中立,出了什麼問題,打了一個很大很大的問號。」

監察員往返投票,不但浪費時間,還有交通風險,更增加其他選務人員工作量,隨著投票日逼近,每一個選務細節,都被各界嚴格檢視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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