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律師來台攬案? 律師公會:違法侵權 中檢:分案偵辦

綜合報導  / 台中市

台中地院發生有中國籍律師,想闖關擔任訴訟代理人!有律師在網路PO文,台中地院開民事庭,被告請的代理人是中國籍律師,當庭反對,對方辯稱法律又沒禁止,文章曝光,引發法界討論,對此地院表示,中國籍的劉姓律師自稱是奧地利公司的法務,但台灣的法律規定,外國律師沒有法務部許可,沒加入律師公會就不能執業,因此審判長拒絕他代理。台中地檢署則回應,中國籍律師涉及違反律師法,已經分案調查。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表示,中國籍律師是以公司「顧問」名義申請來台,還是訴訟代理人的身分,確實罕見,將會同法務部、移民署通盤檢視。

有律師在網路PO文說,在台中地院驚見中國籍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,PO文的律師在台中地方法院開民事庭,發現對造的奧地利公司請的訴訟代理人是中國籍律師,律師當庭反對,對方卻辯稱法律又沒禁止,文章一出引發法界討論。

律師陳頂新說:「有中國律師的資格,當然可以來台灣執業,所以以這個角度來說,確實是有統戰的可能性。」律師黃柏源說:「中國籍的不論是法律人士,或者是律師,用繞道的方式,來去侵害到我們台灣律師的權益。」

引發爭議的中國籍劉姓律師,是中國政法大學畢業,在廣東東莞一間律師事務所擔任主任律師,自我介紹寫,做一名有社會責任感的專業化律師,不求律師事務所做多大,不求賺多少錢,只求對得自己的內容,在當地算相當活躍。

但在中華民國以外之國家或地區,取得律師資格之律師為外國律師,外國律師需經法務部許可,並在許可後6個月內加入律師公會,否則不得執行職務。台中地方法院庭長黃玉琪說:「劉姓男子表明是以受雇於被告之法務身分,擔任訴訟代理人,但因為劉姓男子無台灣律師的資格,又未能提出相關的佐證,審判長未許可其代理。」

根據規定,律師代理當事人開庭前都會有委任狀,上面會有代理人的姓名和資料,代理人不一定要律師,親友也可以送交到法院,開庭前會審核,這次劉姓律師在台中地院法庭,疑似在委任狀這關,被發現是中國籍身分,企圖擔任訴訟代理人,涉嫌違反律師法,台中地檢已經主動分案調查中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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