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苗栗縣
苗栗一名58歲男子,28日晚上情緒失控暴走,站在苗栗火車站前方大馬路中間,而且怒踹旁邊排隊接客的計程車,運將趕緊報警。沒想到男子不聽勸導,還出腳踢警車.作勢攻擊員警,當場被員警壓制在地帶回,男子在火車站前一連串脫序行為,幸好沒有波及路人。
記者VS.目擊司機說:「(踢計程車啊),司機報案,警察來處理,(警察)來處理,又過去踢警車。」警方獲報到場勸導,沒想到羅姓男子不聽勸,又默默走到警車旁邊,對警車又踹又打,還有作勢攻擊員警行為,員警衝過去,將男子壓制在地,1名員警繼續壓制,另1名員警將他雙手合起來上銬,帶回派出所。
苗栗警分局警備隊副隊長古家榮說:「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規定,因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,帶返派出所執行管束。」警方調查,羅姓男子有毒品前科,疑似情緒失控做出脫序行為,除了將他帶回派出所執行管束,也針對他站在路中間的行為制單舉發,開出500元罰單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

讀者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