驚!遊覽車有槍 52歲駕駛怕被討債 竟帶槍跑車載遊客

綜合報導  / 台中市

台中市刑大接到線報,52歲洪姓遊覽車駕駛,常跟別人發生行車糾紛,還積欠賭債。由於怕被討債,半年前買了一把改造手槍和4發子彈,放在遊覽車駕駛座的下方,要是遇到討債,或跟他吵架的,就要掏槍威嚇。遊覽車駕駛帶槍載整車遊客全台趴趴走,警方認為相當危險,因此將他逮捕,還在他南投住家搜出安非他命,但檢方認為無羈押必要,因此這名遊覽車駕駛目前依然繼續載客

大批員警,包圍這輛綠色遊覽車,駕駛是他,穿著白上衣藍短袖的52歲洪姓男子,員警在他的駕駛座下面,搜出了這把改造手槍還有4發子彈,接著再去他位在南投的家搜索,在他房間裡搜出安非他命毒品。

洪姓男子VS.員警說:「你抄到的都算我的,都算我的,來,這一塊。」員警初步調查,這名洪姓男子,有毒品詐欺竊盜和侵占等前科,常跟別人發生行車糾紛,又因為賭博積欠債務,半年前透過管道買了這把改造手槍,想擁槍自重,他就這樣帶著這把手槍和子彈,放在遊覽車的駕駛座下,載著出去玩的遊客,全台灣趴趴走。

台中市刑事警察大隊偵五隊長李嘉興說:「男子平日為遊覽車司機,卻染有吸食毒品安非他命惡習,且常與他人行車糾紛並積欠債務,擔心遭人攔車討債,遂擁槍自重。」

警方調查,洪姓男子有職業駕照,擁有的這輛遊覽車也是合法合規的車輛,他以個人戶的方式自己接案,跟旅行社合作,哪邊需要遊覽車他有空檔就去跑車。

記者VS.旅行社業者范秋明說:「很難去查他(遊覽車司機)是不是有前科,對,獨立自己在操作,所謂個人、靠行,牛頭這種,其實對自己都是最大傷害,因為沒有任何人,幫你有任何的把關,或是保障的動作。」

旅行社業者強調,就是怕找來的遊覽車駕駛有前科、行為不良,才會多花錢,找合法合規的遊覽車公司合作,因為個人戶自己接案的,民眾很難查到背景資料,就像這名洪姓駕駛,帶了一把槍載遊客出去玩,雖然他已經被毒品和槍砲管制條例送辦,但南投檢察官偵訊後,認為沒有羈押必要,加上遊覽車不是犯案工具,也沒有被扣留,因此他目前還是開著遊覽車載客工作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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