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委會劃14格機車位收月租 住戶未簽和解挨告

綜合報導  / 新北市

新北市土城區某社區,管委會因為車位問題,和住戶對簿公堂!原先住戶的機車,都停在地下停車場汽車格旁邊,但日前管委會新劃設收費機車格,並公告若住戶沒簽訂和解書,就要依侵占公共區域提告求償。最後管委會對2名住戶提告,而新北地院認為,管委會不得私訂規則,要求住戶賠償,判管委會敗訴,全案仍可上訴。

    好幾輛機車停在車格裡,社區的私人停車場,供住戶租用車位,但卻引發管委會和住戶的戰爭。社區居民王小姐說:「管委會的主委,明知道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,而自己先違法在先,還對住戶提告。」社區居民怒氣沖沖,控訴管委會濫權,認為主委藉由劃設車位,巧立名目收費。

    記者蔡銍湣說:「社區住戶本來都像這樣,把機車停在自己的停車位旁邊,不過管委會卻發出公告,要求大家租用新劃設的機車停車格。」事發在新北市土城某社區,為了停車位問題,管委會和住戶對簿公堂,起因於管委會先前貼公告,新劃設14格機車位,明年開始要收取月租費,並要求住戶簽和解書,否則要提告住戶占用公共區域,管委會最後對2名沒簽的住戶提告,要求支付賠償金共1萬7千元,新北地院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,認為管委會不得私訂規則,請求住戶賠償判管委會敗訴。

    社區居民王小姐說:「他沒有經過區權人的同意,也沒有開區權會,就擅自變更使用。」主委曾質疑,投訴民眾是否為社區住戶,王小姐表示自己確實有承租一個房間,而被告兩名住戶,也交由她代理訴訟程序,(停車場),記者實際致電江姓主委,截稿前尚未回應,不過管委會和住戶互槓,雙方也為此傷了和氣。

    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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