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配小微喊「懷孕可回台」 前移民署長:無關.僅團聚或探親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中配小微因為公開表態武統言論,在今年4月被撤銷居留權遣返中國,不過她近期卻在直播上聲稱,只要她想回台灣,可以藉由懷孕的方式回去,但真的可行嗎?前移民署署長謝立功就解釋,並不會因為懷孕,就可以即早來入境或是縮短她的管制期限。若小微想要再次入境來台,按移民署規定,僅能申請團聚或是探親,也就是說跟懷不懷孕沒有關係。

中配小微說:「只要我想回灣灣,我馬上可以懷孕,馬上可以回去,懷孕就可以回灣灣,是好事,只要我小微懷孕,馬上就可以回灣灣。」在直播中手舞足蹈,她是今年4月被撤銷居留權遣返回中國的中配小微,但現在卻聲稱,只要她想回台懷孕就可以。

前移民署署長謝立功說:「以她目前這個部分是跟國安有關,並沒有縮短期限或者是減免的規定,換言之,她並不能因為目前是懷孕,就可以即早來入境,縮短她的管制年限。」言下之意來不來台,與「懷孕」根本沒關係。

由於小微已經遭移民署,廢止依親居留許可,並管制5年不予許可,再申請依親居留,按照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,小微目前可申請團聚或是探親,若5年限制期滿想再次申請依親,第一步要先申請「團聚」,若不在乎未來是否持有台灣身分證,或是取得依親、常居、定居等居台理由,也可主張在台具有,三親等內血親或配偶申請探親,但兩種途徑就算沒懷孕也能申請。

立委(國)李彥秀說:「短時間的探親,仍然可以依相關的規定提出申請,由移民署針對案件來去做後續的審核,用網路炒話題,炒聲量,真的大可不必。」立委(民)賴瑞隆說:「小微不要誤解了台灣法令,也不要濫用台灣法令的詮釋,如果你想要來台灣,卻是用這種所謂的武力統一的主張的話,沒有任何的政府,沒有任何台灣人會支持。」

想再次踏上台灣土地,只要依法處理當然沒問題,但依親許可被廢除,透過網路直播搶話語權,恐怕也難替自己未來申請加分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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