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北檢偵辦柬埔寨太子集團在台洗錢案,聲押5名在台幹部後,法院裁准4人羈押,凃姓「豪宅總管」則是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,檢方抗告遭高院駁回確定。
高院認為,凃姓豪宅總管雖有逃亡風險,但並無足以認定會串證或滅證的事證。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已有相當強制效果,可作為羈押的替代手段,因而駁回檢方抗告,裁定確定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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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子集團 洗錢 聲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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