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術比賽畫「海龜」被認抄襲申訴 教育局維持原判

綜合報導  / 高雄市

高雄有學生參加10月的美術比賽,結果作品中的海龜被認定抄襲,令老師、家長感到錯愕,更控訴其他6件得獎作品與原圖片相似度高,經申訴後,教育局回應,評審過程除了「以圖搜圖」作為比對參考工具外,還有透過會議充分討論,因此評審決議維持原結果,而其他藝術家則表示,該學生作品創意性高,其他得獎者的則是媒材、表現技法與參考照片有所落差,目前這些被檢舉的作品也正在審議中,如確認違規,將取消得獎資格。

為了比賽,學生們卯足全力,用畢生所學,透過畫筆在畫紙上呈現出來,但現在高雄某一所國中二年級學生,參賽作品卻被評審認定抄襲。當事學校校長說:「他是美術班學生,(對他了解)不會去做這樣所謂的抄襲,覺得很錯愕所以就是會有一些,心理上面當然會有一些不舒服。」

參賽作品可見,學生共畫出4種動物,包括無尾熊、北極熊、海鸚、海龜,牠們分別在不同的透明瓶子中,凸顯棲息地被侷限的概念,不過作品無緣進入決賽,更被扣上沒獨特性和原創性的帽子而被取消資格,令學生、家長及老師感到錯愕,仔細看看這張海龜圖,分為本體、漁網、背景三處,真的相似嗎?引發討論。

其他藝術家蘇志徹說:「就是他把牠放在瓶子裡面的做法,評審是不是他也看過就覺得模仿的可能性太高。」其他藝術創作家說:「他這個是(畫)動物,那牠應該是屬於大自然的一部分,抄襲跟這個參考其實他有一些界定是滿主觀的。」

因為心有不甘,進行申訴,但評審經過重新審視,仍決議維持原結果,而令他們更不滿的是,6件市賽得獎作品,其中幾件,更在全國賽中,獲得不錯名次,都是有疑慮,而根據專業藝術創作家角度來看,作品確實創意相似高,但媒材、表現技法還是有所差異。

其他藝術創作家說:「我們分兩個部分一個是作法一個技巧,一個畫作的方式,一個是他創意的方式,我覺得他是參考他(原圖)的創意。」高雄市教育局主任祕書歐素雯說:「涉及臨摹、抄襲丶由他人加筆,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者皆不符比賽規範。」

其他有疑義的作品,目前也依法啟動審議,但藝術作品的認定,無論是構圖、氛圍或者呈現方式,要判定「抄襲」或「臨摹」,需要一致且透明的標準,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誤解導致學生受傷害,影響創作意願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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