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雲林縣
雲林虎尾1名王姓男子,昨(8)日上午持菜刀砍傷陳姓鄰居,還挾持鄰居不斷叫囂,要求鄰居報警抓他,警方趕到現場將王姓男子帶回派出所,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,檢察官聲押王姓男子獲准。鄰居一家控訴,王姓男子以前就曾到家中叫囂、丟酒瓶,他們向警方、里長和鎮公所求助,一年多都沒辦法解決,實在不堪其擾。
穿著黑色外套的男子,左手拿起一把菜刀,右手緊緊挾持著綠色T恤的民眾,男子不斷揮刀叫囂,還要拍攝者叫警察來,綠衣民眾被男子持菜刀揮中頭部,臉上流著血,但他還不斷的安撫男子,因為深怕男子會失控,他的生命會有危險。
事情發生在昨日上午,雲林虎尾一處民宅,持刀砍人的王姓男子,和被砍的綠衣民眾陳先生,兩人是鄰居,陳先生回想當時情景心有餘悸,被砍當事人陳先生說:「不知道他拿菜刀,是最後他拿起來在那邊揮,突然要砍下來,我用手把它撥掉,要砍下來,用手把它撥掉,結果從頭上劃過去。」
監視器可以看到,10點54分王嫌就做在陳先生家門口等待,11點2分陳先生工作完開車回家,就被拖下車,陳太太聽到呼叫趕快報警,警方11點8分到場,當場將王嫌逮捕帶回派出所。
虎尾警分局偵查隊長林軒丞說:「全案依殺人未遂.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。」警方將王姓嫌犯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,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,但早在這次之前,王嫌就曾持刀追過陳先生的兒子,還朝住家砸酒瓶。
陳先生女兒說:「我們都不會去理會他,他可能覺得說我們好欺負,里長,警察,鎮長,他們完全都不處理,就放著。」陳先生的女兒也PO文說,過去和警方、里長甚至鎮長,求助一年多,控訴警方回不要理他。而公所說無權羈押或決定治療,對於相關單位來說,公所對王嫌沒有強制力,而王嫌如果沒有當場做出攻擊行為,警方也無法依現行犯將他逮捕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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