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有民眾天氣冷想要泡湯,到北投住溫泉飯店,卻一肚子氣,他在網路貼文寫下,明明被電話通知、距離退房時間還有15分鐘、但一下子就有人來敲門,5分鐘後直接被破門,讓他大呼太扯;對此,業者承認疏失,主管跟房務員會負連帶責任,並且給予補償方式,律師則表示,無論是否有意,房務員的行為可能已經觸法。
明亮寬敞的客房,搭配舒適的環境,天冷想泡湯,不少遊客會到北投放鬆,但有民眾在網路上寫下不好回憶,日前來到北投的,知名溫泉飯店泡湯,被電話通知還有15分鐘,但才過沒多久,上鎖的門就一直有人要開,當下覺得不對勁馬上穿衣服,也示意裡面有人,結果不到5分鐘就被破門,疑似是房務員要來打掃,讓他直呼太扯,而且後續只有房務員來致歉,櫃檯的事不關己的態度,也讓當事人相當不滿意。
非當事民眾說:「我覺得那個湯屋的他們,管理應該還要更加一點,用心一點然後嚴格一點。」非當事民眾說:「如果有必要應該帶個門擋吧,簡易型門擋很方便,門就會鎖住了,就沒辦法打開了。」
客房時間還沒到就被硬闖,其他民眾不只覺得誇張掃興,更可能丟臉丟到國外去,對此業者親上火線回應,因為當天住房人數多,在顧客退房前15分鐘,就會先通知房務員準備打掃,結果這名房務員誤以為客人已經退房,門打不開後請主管幫忙開門,才會造成事件發生,兩人責任難辭其咎,後續有提供泡湯券當作補償,但房務員的破門行為,可能已經觸法。
律師李育昇說:「店家與該員工,要對消費者來付,連帶的損害賠償責任,如果情節嚴重,該員工還可能,涉犯刑法的侵入住居罪,依法要處一年以下的,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的罰金。」
台北市簡任消保官葉家豪說:「業者未經同意強行開門,除已構成債務不履行外,同時亦對消費者之人格權造成侵害,業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」消保官也透露,消費者可以事後求償,但出門泡湯發生這種事,儘管業者道歉補償,卻已經造成民眾的,負面觀感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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