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段殘忍!台中七期豪宅虐殺案 一審判主嫌無期徒刑

綜合報導  / 台中市

前年10月震驚社會的台中七期豪宅虐殺案,9日一審判決,主嫌劉姓男子因為與許姓死者有毒品及金錢債務糾紛,夥同共犯將人囚禁並凌虐毆打,甚至拍下施暴片,散步到網路上。法院審理後,認為3人惡行重大,劉姓主嫌一審遭判決無期徒刑,兩名共犯則分別處13年6個月和12年有期徒刑。

身穿黑色上衣頭戴安全帽,從警局走出來的劉姓男子,是台中市第六分局警友站的副站長,2024年底他在七期豪宅虐殺許姓男子,手段兇殘,9日下午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終結,依凌虐致死罪,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,另外兩名共犯,37歲劉姓男子被判13年6個月,19歲石姓男子則被判12年。

劉姓男子母親VS.記者說:「針對判決部分有沒有要說明,沒有。」宣判這天劉姓主嫌的母親也來到法院,但得知判決結果後,快步離開地院低調沒有回應,恐怖虐殺案,發生在前年10月18日,當時劉姓男子,和許姓男子有金錢債務糾紛,夥同劉姓男子跟石姓助理,虐待歐逮許姓男子,造成他有多處明顯鈍器傷痕,加上橫紋肌溶解症導致腎衰竭,最終造成呼吸衰竭死亡,行凶的手段相當殘忍,甚至用手機拍下施暴畫面散布到網路上。

台中地院行政庭長黃玉琪說:「國民法官合議庭審酌,被告劉男是本案的主謀,其實施凌虐行為最多,手段最為殘忍,被害人是在遭受長時間的折磨而死亡。」在法庭上檢方就量刑辯論時說,劉姓主嫌犯案後自導自演,看完多段施虐畫面就連檢方都一度哽咽,現在一審宣判出爐,劉姓主嫌被判無期判決,全案還可上訴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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