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班尖峰婦衝路中央肉身擋公車 警:最高可罰2400

綜合報導  / 桃園市

真的是拿命開玩笑!今(14)日早上7點多,在桃園有一名婦人疑似因為沒搭上公車,竟然不顧尖峰時間的車流,直接衝到路中央用肉身擋公車,還不斷拍打車門要司機開門。但司機堅持過站不停的規則,拒絕讓婦人上車,婦人最終只好悻悻的離去。不過,她的危險攔車行為已經違法,最高可處新台幣2400元罰鍰。

一名婦人站在公車前,不顧路上車子很多,而且已經開始往前開,就擋在公車前瞪著司機看,攔車婦人VS.司機說:「(拍門聲)妳要不要我報警。」原來女子疑似因為沒搭上公車,不管當時的車流量大,直接衝到路中央強行攔車。

目擊民眾說:「有一個婆婆在敲打旁邊的車窗,那原本一開始很小聲所以沒有注意到,後來越敲越大聲連公車司機都有注意到她,公車司機沒有讓婆婆上來,因為那時候已經離公車停靠區有一點距離了。」

事情發生在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上,14日早上7點多正值上班時間,當時公車已經過站,準備左轉行駛在內側車道,沒想到婦人竟然連續穿越兩個車道,用肉身擋住公車敲打車門,還和司機爆發爭執,畫面曝光後,不少民眾直呼真的太危險,也紛紛跳出來力挺司機。

民眾說:「覺得不太好,還是要注意安全,還是等下一班會比較好,這樣真的很危險,這樣子公共危險罪了吧。」根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,公車只要一離站,就不能讓乘客上下車,若違反規定,交通局會裁罰每次2千元。

非當事司機說:「快車道絕對不能停啊,他停的話他自己本身也會受處分啊,你公運處交通部警察也會開單,公司也會開罰。」這回婦人強行攔車的危險行徑,已經違反道交條例,不僅可能為此吞下罰單,更是罔顧自己的生命安全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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