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服「替代役期間」穿警職雨衣掀議 警:不妥.申誡處分

綜合報導  / 金門縣

在金門,14日有民眾跟一名替代役發生衝突,因為對方在協助員警執行勤務時,穿著替代役制服,外面卻穿著警用防水透氣雨衣,甚至印有警察背章及編號,民眾當場質疑對方是否冒用警察身分。但警方表示,這名替代役男本身是金湖所員警,正在服警察替代役,因為禦寒,便宜行事穿上了擔任警察職務時所配發的雨衣,對於被民眾誤解,的確有不妥之處,已記申誡一次處分。

民眾VS.蔡姓替代役說:「你不是員警,(對啊沒錯),(可是我有說我是員警嗎)你只是一個實習的那個,(我不是實習,我只是替代役而已)。」雙方你一言我一句誰也不讓誰,民眾舉著手機錄下過程,語氣激動質疑對方身分。

民眾VS.蔡姓替代役說:「替代役可以穿警察制服嗎,(替代役為什麼不能穿警察制服)。」衝突現場氣氛緊張幾乎一觸擊發,民眾越講越激動,而對方自稱是替代役,也穿著替代役制服,但外面穿警察防水透氣雨衣,甚至印有警察背章及編號。

員警說:「(他是協助服勤)。」民眾說:「你協助服勤你可以仿冒20**身分嗎。」員警說:「(他裡面是役男)。」蔡姓替代役說:「你直接去申訴20**員警,說他偽造文書好不好。」

直接嗆出編號還說可以申訴,根據了解,這名替代役其實也是員警,14日發生衝突時正在服替代役,今日服滿役期回歸警察身分,金門金湖分局金湖派出所副所長黃金雄說:「遭民眾誤解與質疑有不妥之處,本分局也已申誡一次處分。」

警方表示,當事員警當時身分不符,因為禦寒便宜行事穿當時在警職時,配發的防水透氣雨衣依法處分,至於衝突原因,漁會也還原經過,金門區漁會理事長陳水義說:「因為他(民眾)要租這個遺跡倉庫,但是他不符合這個資格的,他也沒有出海紀錄,所以(漁)會裡面的行政人員就拒絕他了,為了息事寧人所以叫警察來處理。」

租用爭議意外扯出,替代役男和員警身份辨識風波,對此警方也表示,會要求替代役男服勤及服裝,應依規定辦理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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