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乘客控亮槍性騷還繞路 運將辯「推銷產品」遭法辦

綜合報導  / 花蓮縣

16日晚間,花蓮市一名計程車司機,在載客途中,突然亮出空氣槍推銷,不但炫耀自己曾經射過人,還不斷詢問女乘客「涉及性騷擾」的私人問題,甚至開錯路到荒涼之地,讓乘客嚇壞。對此,當事車行表示,已經立即中止與該司機的合作,警方也依涉嫌恐嚇罪及違反性騷擾防治法,將計程車司機移送法辦。

當事乘客說:「我就想趕快趕快趕快到,然後趕快下車。」女子倉皇下車,就算待在警察身旁,語氣仍滿是,藏不住的驚恐,當事乘客說:「他就開始拿出一把空氣槍,然後在那邊,甩來甩去這樣子。」只是搭個小黃,司機居然拿槍出來,女子當場嚇壞。

事發在16日晚間7點多,這名女子到大賣場購物後,搭計程車離開,結果才剛上車,司機就問她,有沒有在打空氣槍,女子以「沒有興趣」婉拒後,司機竟亮出槍枝還炫耀表示,自己射過來找碴的乘客,再度推銷,還詢問要不要買來防身,女子回答,「我是女生不會用」,沒想到司機見買賣不成,竟然開始狂問私人問題,嚴重涉及性騷擾。

而這恐怖經歷還沒結束,整條大馬路,荒涼一片杳無人煙,這裡是女子逃下車的地方,怒控司機不但亮槍騷擾,還故意繞路往反方向移動,她只能隨便找理由,在路邊要求下車,事後打電話回車行投訴,竟然是由司機本人接聽,對方匆匆回一句,不好意思嚇到妳,就立刻掛斷電話,女子連忙報警,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,找到這名洪姓計程車司機。

警方VS.當事司機說:「(你覺得你今天拿著槍,然後你也沒有射人),(你也沒指著她,你只是跟她說「欸,要不要買」),(是不是這樣),對啊。」司機解釋,自己只是想推銷產品,沒有惡意,但仍被依法送辦,花蓮縣警花蓮分局民意派出所所長周雲輝說:「在案發三小時內,通知涉嫌人到案說明,並依涉嫌恐嚇罪及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調查,後續將依規定,報請花蓮地檢署偵辦。」

當事計程車行林姓業者說:「本行對任何形式騷擾行為,採取零容忍立場,目前已立即終止該駕駛之合作關係。」司機一系列脫序行為,不僅嚇壞乘客,現在也必須為自己的舉動負起責任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新聞關鍵字

加入Line好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