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南市
台南中西區一間民宿業者,被居民控訴,長期有房客製造聲響之外,內部KTV的音量,也讓他們飽受困擾,為此告上法院,雖然業者說都有做改善,並且合法取得民宿證照,但法官調閱警局報案紀錄,發現2年內多達380筆的噪音相關報警紀錄,認為噪音聲已經超出一般人容忍範圍,判決須賠償五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,業者說已經做多項噪音改善措施,律師也提醒,一旦超出他人音量容忍範圍,就是侵犯居住安寧權,需要負起賠償責任。
走進三層樓高的透天建築內,木質調的房間設計,氣氛顯得溫馨之外,還配有燈光效果十足的KTV室,這是位於台南中西區的出租民宿,可是卻被居民控告噪音擾民。業者說:「這裡面都是有裝隔音棉,國家檢驗標準合格的也是花了二十多萬元。」花了數十萬元做隔音設施,還是被郭姓鄰居提告,理由是屋內KTV住客喧嘩聲及家具碰撞聲響,長期讓居民飽受困擾,造成精神痛苦,因此求償要求,日後不得超出噪音管制標準,業者好無奈。
業者說:「我們這裡有跟鄰居吵到,首先我們先跟鄰居道歉,我們也是立即積極改善。」業者實際到地下室的KTV室測試,當門關上時,業者說:「你像現在門關起來就完全沒聲音了。」就沒了音樂聲響,他說:「 民宿合法取得,民宿證照,也曾邀約鄰居入內參觀,做多項噪音改善措施,但一審法官,調閱警局報案紀錄,發現,民宿被報案的紀錄1年9個月多達380筆,認為民宿製造聲響,已超越一般人忍受程度,判決業者,須賠償5萬元給與郭姓鄰居。」台南地院行政庭長楊書琴說:「且民宿白天與夜間均不得製造,超過第三類管制區內營業場所的法定標準噪音值。」除了賠償金,未來業者還得遵守音量分貝管制,全案仍可上訴,律師也提醒「居住安寧權」也屬於人格法益的一部分,一旦噪音超出一般人容忍範圍,屬侵害他人居住安寧權,要是侵害他人權益,恐怕需要附帶賠償責任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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