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南市
在高速公路推車,險象環生!這是發生在台南國道八號,昨(8)日中午,一輛汽車疑似引擎過熱在路中間拋錨,拖吊業者剛好經過,好心上前詢問,也報了高工局規定的價格,沒想到卻被破口大罵!駕駛堅持自己推車,連警方到場,他還抱怨拖吊業者太囂張,但不只影響其他用路人,而且不管是在車道上逗留,還是自行推車,都算危險行為,最高可罰六千元。
車輛拋錨駕駛VS.國道員警說:「找人來拖吊,我請他離開,他也不離開,他馬上就會到了,(馬上是多久),(你這樣子會堵住整個車道),我知道啊,我也很抱歉。」引擎蓋掀開疑似過熱拋錨,汽車停在路中間警方催促,因為這裡可是高速公路。
車輛拋錨駕駛VS.拖吊業者說:「你車也不開走,你就在這邊擋路。」邊推邊罵還一度往後退,國道員警擔心發生車禍,除了警車停在後方之外,也擺了三角錐一人警戒,拖吊業者看了也很無奈。當事拖吊業者說:「剛好要去吃飯,過去要問他要不要協助排除,他問我拖吊費大概多少,我跟他說,基本拖吊是1500,全載加900,十公里內,他就突然對我大聲,這麼沒行情,胡亂來,我們後續還停在他後面協助他警戒,怕後面的車又撞上來。」
拖吊業者擔心駕駛安全,一度還停在現場幫忙顧前顧後,但駕駛不斷怒罵氣得業者發文,要大家來評評理,非當事拖吊業者說:「這個車輛價格,依這個在定的,都有公定價格。」事發在國道八號,駕駛堅持把車推到路邊,看在其他人眼裡太危險。
非當事民眾說:「太危險了,那個不必要,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吧,如果是合理的,就是要付給他啊,太危險了,還是要顧慮到其他駕駛人的安全,自己的安全也要顧慮到啊,不是說自己方便就好。」
警方表示在高速公路拋錨,自行推車被視為危險的違規行為,可處三千到六千元罰鍰,正確做法應該是熄火開警示燈,在後方五十到一百公尺放三角警示牌,否則一不小心有人沒注意,撞上來的話可能連命都沒了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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