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高雄市
高雄鳳山區,出現一名「滅火器怪客」,一名男子騎車到超商,拿起自己帶來的滅火器,就在超商門口亂噴,店員想阻止,男子還拿燈泡丟店員,之後又繼續在路邊亂噴滅火器,警方已鎖定是一名35歲的林姓男子所為,將依違反社維法移送裁處。
男子騎車來到超商門口,但他不是要入內購物,而是拿起車上的滅火器,對著超商大門一陣亂噴,噴灑完滅火器後他坐回機車上,對著正要走出門阻止的店員,丟出一個燈泡,隨即騎車離去,但這還沒完,他又把車停在路邊,沿路亂噴滅火器,馬路上頓時粉塵瀰漫,路過騎士紛紛探頭張望,搞不清楚這到底是什麼狀況。
這個「滅火器怪客」,出沒地點就在高雄市鳳山區,23日上午11點多,這名男子騎車載著滅火器,先是到平等一家超商,持滅火器朝門口噴灑,嚇壞超商顧客與店員,接著又跑到文聖街上繼續亂噴滅火器,結束後把滅火器丟在路邊,揚長而去。
高雄市鳳山警分局忠孝所長陳泓達說:「該名男子已騎乘機車離開,經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,確認行為人為35歲之林姓男子,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移請裁處。」雖然亂噴滅火器的行為,沒有造成人員受傷,超商也並未提告,但林姓男子的行為不只造成他人恐慌,也擾亂公共秩序,被警方依違反社維法移送裁處,恐怕面臨3日以下拘留,或1萬2,000元以下罰鍰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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