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紅詹姆士拚流量「賣場惡搞」 二審重判撤緩刑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網紅詹姆士2023年11月跟著朋友賴姓攝影師到賣場惡搞,不只撕開洋芋片吃下幾片再放回架上,還到飲料區打開商品瓶蓋往嘴裡倒,將過程錄成影片上傳到網路,遭到業者提告。一審法官衡量2人坦承犯行,並跟業者成和解,依妨害信用罪判網紅詹姆士6月徒刑、賴姓攝影師4月徒刑,並且緩刑2年。案件上訴到二審,法官認為詹姆士明知網路傳播力極強,卻為了流量惡意散布誤導大眾的影片,造成不必要的消費恐慌,決定加重刑期,改判網紅詹姆士8月徒刑,並撤回緩刑,詹姆士得為不良示範負責,恐怕得入獄服刑。

賴姓攝影師(2023.11)說:「可以試吃喔?,好像滿好吃的。」拿起一罐洋芋片直接撕開封膜,大口大口吃起來再放回貨架上,網紅詹姆士VS.賴姓攝影師(2023.11)說:「這東西我都好像沒喝過,感覺就很讚。」接著又跑到飲料區,打開瓶蓋往嘴巴裡倒一大口,他是網紅詹姆士,負責攝影的是他的朋友賴姓攝影師,2023年11月,網紅詹姆士為了在網路上拚流量,夥同賴姓攝影師,前往賣場拍攝惡搞影片引發撻伐。

網紅詹姆士VS.賴姓攝影師(2023.11)說:「在這裡我們要統一,跟我們被影響到的人,說聲對不起。」事後兩人雖然共同自拍影片道歉,但兩人依然被業者提告。

記者(2024.1)說:「脫序行為是為了流量嗎,對於行為後悔嗎。」檢察官起訴後,一審法官認為,兩人坦承犯行而且還年經,考量已經跟業者達成和解,依妨害信用罪,各判網紅詹姆士跟賴姓攝影師,6個月以下及4個月以上有期徒刑兩人都緩刑兩年,但檢方認為判決過輕提請上訴。

案件來到二審判決出爐刑期加重,法官認為詹姆士身為網紅,知道網路傳播力極強,卻為了流量惡意散布誤導大眾的影片,造成不必要的消費恐慌,侵害業者信用,改判網紅詹姆士8個月有期徒刑,賴姓攝影師6個月有期徒刑,並撤銷網紅詹姆士的緩刑。

網紅詹姆士說:「我是一個負面的新聞,然後也希望大家不要因為這件事情而去模仿,做最壞的例子,這個司法判決也是殺一儆百,我也是對這個社會非常抱歉。」

二審判決出爐,全案不得上訴,網紅詹姆士在網路上做出不良示範,他尊重司法判決,但也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,恐怕得入監服刑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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