跑錯戶「訪查1分鐘」 婦驚求償百萬被駁 警:尊重判決

綜合報導  / 台中市

時任台中市警察局烏日分局大肚分駐所的賴姓和廖姓2名員警,8年前執行家戶訪查勤務,原本要上門找鄰長,卻誤跑到隔壁人家,讓獨自在家的婦人嚇了一跳,員警上門不到一分鐘就離開,婦人事後提起侵入住宅的刑事告訴,遭檢方不起訴,後來又提國賠1000萬元,也沒有成功,直到2025年再提起民事訴訟,認為身心受創,求償100萬元,而民事訴訟出爐,法院難以認定員警有過失,判處駁回。

    晚上7點多,兩名員警一前一後,走進民宅敲門,獨自在家的女屋主,上前應門,短短不到一分鐘,員警就離開,但突如其來的家戶訪查,讓女屋主嚇了一跳。

    事情發生在2018年,當時台中烏日分局大肚所,賴姓和廖姓員警,原本要上門找鄰長卻走錯戶,女屋主先生上夜班不在家,女屋主獨自應對受到驚嚇。

    女屋主和丈夫認為員警,晚上直闖住家庭院,造成身心恐懼不安,2023年提告刑事侵入住宅,檢方不起訴,後來當事人聲請再議,被高檢署駁回,轉提起國賠1000萬元,也是不起訴。

    直到2025年以身心受創為由,提起民事求償100萬元,法院難認有過失被駁回,對此烏日分局表示,尊重司法判決,只是官司一打纏訟8年,兩名員警都已經調離現職,更沒想到不到1分鐘的誤會,演變成這局面。

    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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