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車未依規定靠站若肇事 律師:司機.乘客皆有責任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公車是不少通勤族依賴的交通工具,但上下班尖峰時間車流量大,公車進站會有「塞車」的狀況,多數駕駛會等前方車輛下客完畢才進站,但也有少數司機,貪圖方便違停讓乘客下車,律師提醒、違停如果出事,三方都會有責任。

台北車站前公車靠站讓乘客上下車,後方車輛有秩序排隊等待,不過也有駕駛是停在紅線上下客,不僅有違規疑慮,民眾安全也是一大隱憂,記者吳任瑜說:「照規定駕駛要等,前方公車離站之後,自己的四輪完全進到車格內,才可以開門讓乘客下車。」

根據法規規範,公車停靠站車格大小,一格寬3公尺長15公尺,再依照車站的載客數,而有不同的規劃,不過如果遇到有車輛違停,或是其他不可抗因素,導致公車沒辦法完全停進車格,駕駛開門前也會幫忙留意,非當事公車駕駛彭先生說:「公車站牌區有停靠自用車的話,我們沒辦法整個靠進去,我們只能在自用車的那個邊邊併排停車,讓乘客上下,這時候我們會廣播,請乘客注意後方來車。」

不少駕駛會停靠在後方,等待前車開走再進站,保護自己也保護車上乘客,律師李欣說:「法律上會依過失比例判斷,公車駕駛若未安全靠站,可能負主要責任,乘客若未注意來車或貿然下車,也可能分擔部分過失,而後方駕駛,若未保持安全距離或注意路況,同樣須負責,實務上屬於多方過失,應按比例分擔責任。」

律師提醒,萬一沒有照規定,出事了恐怕三方都有責任,寧願多等幾秒鐘,畢竟出門在外多一分小心,回家路上也能多一分安心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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